济大党公开字[2011]4号
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校园网资源推进党务公开工作,保障党务公开网站规范、有序、安全运作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学校党务公开网站由党委宣传部负责提供链接入口,链接位置方便、醒目;信息网络中心提供技术支持、网站安全技术保障、系统平台及数据库的建立维护;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网站管理。
第三条 党务公开网站主要发布有关工作动态信息、提供与党务公开有关的链接目录等。
第四条 党办、校纪委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学工部、武装部等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党务公开信息管理,指定专人管理,实行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制。
第五条 基层党委要利用本单位网站,做好党务公开工作。指定专人管理,党委书记负责。
第六条 党务部门、基层党委指定1人为学校党务公开网站的信息员。信息员一般由各单位专门负责网站管理的人员兼任。
第七条 党务公开网站信息员职责:
(一)负责向学校党务公开网站提供工作动态信息;
(二)本单位主管网站信息的发布、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工作;
(三)做好本单位的网站信息安全,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向本单位领导反映。
第八条 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党务公开网站建设情况进行督查。